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来伊份公告编号:2019-04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8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19年9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论证、决策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及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